臝虫之孽

从京房《易传》到晋代史实,解析“臝虫之孽”与贪官无德、朝政腐败的因果关联,揭示虫灾背后的历史警示。

京房《易传》曰:“臣安禄位兹谓贪,厥灾虫食根。德无常兹谓烦,虫食叶。不绌无德,虫食本。与东作争兹谓不时,虫食茎。蔽恶生孽,虫食心。”

武帝咸宁元年七月,郡国螟。九月。青州又螟。是月,郡国有青虫食其禾稼。四年,司、冀、兖、豫、荆、扬郡国二十螟。

太康四年,会稽彭蜞及蟹皆化为鼠,甚众,复大食稻为灾。九年八月,郡国二十四螟。九月,虫又伤秋稼。是时,帝听谗谀,宠任贾充、杨骏,故有虫蝗之灾,不绌无德之罚。

惠帝元康三年九月,带方等六县螟,食禾叶尽。

永宁元年七月,梁、益、凉三州螟。是时,齐王冏执政,贪苛之应也。十月,南安、巴西、江阳、太原、新兴、北海青虫食禾叶,甚者十伤五六。十二月,郡国六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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